各基层工会:
为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,全面营造学习劳模、崇尚劳动、争创一流的时代氛围,进一步激励和鼓舞全市广大职工群众坚定信心、拼搏进取、共克时艰,为实现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,吉林市委、市政府拟于2020年第四季度召开全市劳动模范表彰大会,现就做好我校市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推荐名额
学校工会向吉林市总工会推荐吉林市劳动模范候选人1人。
二、评选推荐范围
2017年以来,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作出突出贡献,取得突出成绩的学校教职工。
学校副处级以上(含副处级)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;已获市级劳模以上(含市级劳模)荣誉称号的不再重复评选。
三、评选推荐条件
市劳动模范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自觉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,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认真落实中央和省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:
1. 近三年为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;
2. 在推进依法治国、依法履职、依法行政、公正司法,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;
3.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,在发展优质、高产、高效、生态、绿色农业,推动农业产业化升级及农产品深加工、扎实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、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、增加农民收入、提高农民素质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;
4. 在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,促进就业创业、社会保障、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等社会事业繁荣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;
5. 在国家、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或重大科研项目,开发具有知识产权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中作出突出贡献的;
6. 在创新社会治理、增进民族团结、推动安全生产、维护社会治安和地区稳定,深入推进军民融合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;
7. 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、节能减排、保护环境、污染防治、推动可持续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;
8. 在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;
9. 在推进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,通过艰苦创业、合法经营、缴税、吸纳就业,促进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;
10. 在平凡工作岗位上能够以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,立足本职、勤奋敬业,无私奉献、争创一流,刻苦钻研、勇于创新取得优异成绩的;
11. 在重点领域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;
12. 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。
四、评选推荐办法:
1. 每个基层工会在全校范围内最多推荐2人(多者无效),其中本单位最多推荐1人,外单位至少推荐1人。
2. 各基层工会推荐的人选,须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,上报校工会。
3. 请将推荐的本单位人员的《吉林市劳动模范推荐表》(含推荐人员事迹材料800-1000字)、《市劳动模范评选推荐汇总表》电子版于2020年10月12日(周一)下班前发送至指定邮箱:11902328@QQ.com;另将本单位《吉林市劳动模范推荐表》《市劳动模范评选推荐汇总表》纸质版加盖公章,于2020年10月12日(周一)下班前送至校工会(过期不报,视为放弃)。至校工会(过期不报,视为放弃)。
4. 学校在各单位推荐基础上,择优推荐1人至吉林市总工会参加评选。
五、有关要求与说明
1. 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。各基层工会要积极组织推荐,做到广泛宣传、人人皆知,充分发挥推荐劳模的导向作用,通过劳模推荐工作进一步鼓舞干劲;
2. 严格审阅,公开透明。对被推荐人的事迹材料,各基层工会要严格审阅,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。
联系人:李洪涛 联系电话:64608037
附件1:《北华大学市劳动模范推荐表》
附件2:《市劳动模范评选推荐汇总表》
工会、妇委会
2020年10月10日